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30 15:33:35 |
不动产权证书(林地)遗失补办公告
陈廖屋村民小组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使用者名称:陈廖屋村民小组
二、 坐落:兴宁市坭陂镇王村
三、 不动产权证号为:兴府林证字(2010)第013890号
总面积:1320.53亩(两宗林地);
四至:见下图。
原证总面积:122.05亩(两宗林地)、原发证档案总面积:1320.53亩(两宗林地)、实测总面积:1320.53亩(两宗林地),现以原发证档案总面积和实测总面积:1320.53亩(两宗林地)向我中心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公布告知,如有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