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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批前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8 14:58:4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工业基础元器件生产基地项目(1栋厂房、3栋宿舍、附属楼及主次门岗)”项目报建图纸调整备案予以批前公示。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1、1 栋厂房因功能调整取消7 轴的防火墙(亦满足消防防火分区要求),建筑面积不变。

  2、3 栋首层内部墙体调整,二层宿舍改为办公区,阳台改为全封闭面积增加25.62平方米。

  该调整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件:调整后图纸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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