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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兴宁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黄槐镇未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03 16:42:21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现将《梅州市兴宁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黄槐镇未 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黄槐镇未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属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1.6781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拟通过 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项目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2 种情形,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设施”。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6781公顷,共7个落实地块,位于兴宁市黄槐镇槐东村。

  (三)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 图(见附图)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共5个自然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内容。

  公示地点:网上公示(网址: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公众网站https://www.xingning.gov.cn/zfjg/xnszrzyj/)

  联系人:国土空间规划股温文烨,联系电话:3238679,邮箱:xnzrzyjkjghg@meizhou.gov.cn

  

       附件:1.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图

             2.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图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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