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15 13:33:01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组织编制了《兴宁市罗浮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梅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准文号:梅市府函〔2025〕130号)。
依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兴宁市罗浮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兴宁市罗浮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