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04 15:13:3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现将“梅州市明冠养殖中心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建设项目(1#加工中心)”报建图纸局部调整备案予以批前公示。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1#加工中心原规划报建图纸中2-6层每层层高为3.20米,楼顶梯间(含电梯顶)层高为3.50米,建筑总高度为23.80米(含室内外高差);现根据企业生产发展需求,申请调整2-6层层高为3.50米,楼顶梯间调整为2.10米,建筑总高度为23.90米(含室内外高差)。该项目建筑限高为24.0米,调整后未超出规划要求。
该调整正报我局审批,特此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 联系电话:3238673
附:调整后图纸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