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08 16:28:14 |
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等相关规定,兴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特此公示。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3-3238615
邮箱:xnzrzyjdkg@meizhou.gov.cn
附件:《兴宁市守元矿业有限公司军营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