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8 15:04:40 |
梅州市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矿字〔2023〕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东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粤国土资地勘发〔2012〕14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采矿权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网上公开挂牌方式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等要求。
(三)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四)竞买人若发生《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将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 日。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7 日16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27 日16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9 日9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11月 29 日9时起。
(六)挂牌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梅州市)。
五、挂牌出让文件的获取途径和竞买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切换“梅州市”,在首页“交易系统”栏目选择“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土矿、产权系统登录)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梅州矿业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矿业权的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查阅挂牌出让文件外的其他相关备查资料)。
竞买申请人可于网上申请(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系统填写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27日16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网上报价)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梅州市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可在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指南栏目“土地矿业”处下载。
六、资格审查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申请竞买并缴纳了足额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挂牌(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采矿权出让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风险提示和特别约定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兴宁市政府有关采矿权出让配套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的要求,本次挂牌出让配套乡村振兴建设资金2535.485万元(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总价5070.97万元的50%),按照50%、15%、35%的比例分三期缴交至兴宁市财政局指定银行账户,即: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缴交1267.75万元;次年12月31日前缴交380.35万元;第3年12月31日前缴交887.385万元。
(三)设置的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现有110千伏永径N54至N65塔段、110千伏径葵线N7至N21塔段等高压供电线路,需迁移供电线路后才能充分利用出让的资源储量,实现矿区全范围的开采;经征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意见,上述高压供电线路新路径审批和杆塔基础用地等迁改所需费用估算约1200多万元;实际所需费用、供电设施、资金支付方式、工期等具体事宜,以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最终签订的迁改协议为准,迁移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解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竞买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我的资料”,可选择需要展示的关联系统、用户类型及绑定数字证书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注册登记和证书激活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二)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交纳)。
(四)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区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5天内持《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兴宁市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上缴国库。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
九、异议处理方式
申请人对本次矿业权出让有任何异议,可在公告公示期间直接向出让人书面提出。
十、联系方式
(一)出让人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3-3238615 钟先生 高先生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自然资源局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张先生 0753—2119683 詹女士 沈女士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