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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16 16:07:06

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土字2022第39号

  经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下列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使用

  年限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起叫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规划用地总面积(㎡)

  用地性质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T2022-077

  兴宁市锦绣学校北侧、西沟南侧

  42251.56

  商业、住宅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42252

  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20%)

  ≤30%

  >1.0

  ≤3.5

  ≥30%

  19938.51

  9969

  100

  T2022-078

  兴宁市叶塘镇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石碣路东侧

  34760.13

  工业用地

  50

  34760.13

  一类工业用地(M1)

  ≥30%

  ≥1.5

  ≤20%

  782.1

  391

  5

  注:1、表中所列金额为人民币。2、使用年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3、 T2022-078地块用地类型为医疗器械设备制造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或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4、其它规划参数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要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单独申请。

  申请竞买人(包括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近3年来在兴宁市行政区域内没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义务等不良行为记录。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5日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切换“梅州市”,在首页“交易系统”栏目选择“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土矿、产权系统登录)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后选择“梅州土地交易”(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有关交易宗地的网上拍卖出让文件,通过系统填写意向宗地竞买申请,选择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人应当打印《竞买保证金入账申请单》,并向此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交易系统在接收到足额的竞买保证金的到账信息后则予以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6时。《梅州市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可在省交易平台“梅州市”服务指南栏目“土地矿业”处下载。

  五、T2022-077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2年12月6日9时30分;T2022-078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2年12月6日10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拍卖会开始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系统将在网上拍卖会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5分钟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拍卖出让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竞买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授权委托代理点(详见竞买须知)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然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登记、自助绑定,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注册登记和证书激活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并参与竞买。

  (二)此次拍卖出让地块属新增建设用地及政府储备用地,已征收补偿到位,界址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未办理抵押,按现状净地拍卖。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包括用地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考虑到跨行转账、异地转账及银行保证金到账系统报文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至少提前1天缴纳。

  (五)竞得人在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结果短信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区窗口签订领取《网上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

  八、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钟生   陈生        电话:0753- 3238662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张生         0753—2119683  詹女士  沈女士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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