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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即预告”服务举措的通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18 16:33:57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即预告”服务举措的通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办事便利度,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切实有效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即预告”服务举措,于2024年7月19日起,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业务同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申请网签备案时,即默认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实行“一次受理、同步办结”。

  特此通告。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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