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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6 11:04:11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务信用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打造“诚信自然资源”,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正确履行“两统一”职责,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严格执法要求、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公正执法、执法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公正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做到审批过程不拖不卡,便民利企。

二、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门户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途径,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以及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承诺,加强服务监督。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行阳光政务。

三、坚持勤政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及时办理和答复企业申请和咨询。

四、推进守信践诺:强化信用制度建设,遵守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对政务失信违约事件积极处理,保护各类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廉洁从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从严治党有关要求,不谋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吃、拿、卡、要,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建设廉政型、服务型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名称: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4810072281984

法定代表人:陈伟东

监督电话:3238603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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