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6:3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重点工作部署安排,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兴宁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0号
二、反馈方式
电子邮箱:xnzrzyjytgzg@meizhou.gov.cn
邮寄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205国道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邮编:514500)
附件:《兴宁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