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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印发方案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绿美生态建设行动建设20个主题林 助力“百千万工程”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梅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02-18 08:43:26

  近日,梅州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印发《梅州市全面组织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美生态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20个主题林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市绿美生态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示范。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面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绿美生态建设行动,积极倡导和践行“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爱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绿美梅州生态建设成果的良好氛围。

  《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建引导,全民参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基本原则,明确了工作目标,即聚焦“绿美我家·美梅与共”“绿美示范·各美其美”“绿美梅州·绿色富民”等三大行动的目标定位和重点任务,找准结合点和发力点,进一步创新丰富活动载体,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引导社会各界深度参与爱绿、植绿、护绿活动;要周密组织,认真做好主题林建设的备苗、备种、资金筹措、种植区域、种植主体等各方面准备工作,确保在第一季度完成主题林种植任务。每一个主题林建设都要带动群众参与,投工投劳一起动起来、种起来。

  《方案》要求,从《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责,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全方位、各领域组织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开展好绿美梅州“廿林添绿”大行动,以20个主题林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市绿美生态建设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示范。《方案》提出,要开展市县镇村四级林长联动义务植树活动,推动“林长挂点林”建设;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推进绿美梅州生态建设”作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带头开展“人大代表林”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发动政协委员开展“政协委员林”义务植树活动,鼓励政协委员带头为全市或所在县(市、区)或自己家乡镇、村的绿美生态建设捐款捐树苗;将3月设为“巾帼植树月”,围绕“同植幸福树、共建绿美家”,种植巾帼林、家庭林、亲子林;引领各民主党派、宗教、侨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建设“客商林”“同心林”“侨心林”“团结林”“和顺林”等。《方案》还提出,开展“企业冠名林”“党员先锋林”“结对共建林”“千村万树林”“国防林”“青年林”“职工林”“法治林”“通道林”“防火林”“成长林”“文化林”“财金林”“健康林”“护岸林”“城建林”等主题林建设,并明确了各主题林建设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记者李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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