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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公告 2016

浏览次数:-作者: 金诺管理员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6-03-18 16:15:00

  根据《关于加强土地价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187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下列8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实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A. 兴城23号区2宗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价格及市场价格评估

B. 兴城兴福北路东侧1宗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价格及市场价格评估

C. 兴田二路西宗1旧城改造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价格及市场价格评估

D. 兴城永泰路南侧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价款评估

E. 兴城21号区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价款评估

F. 兴城北门路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价款评估

G. 新兴雅苑东区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价款评估

H. 兴南大道东侧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价款评估

一.报名要求

  1. 具有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资质并在我局备案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
  2. 报名的评估机构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评估资质证明、备案材料等。
  3. 评估机构由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摇珠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抽签(摇珠)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17时前,地点:国土资源局八楼土地利用股。

抽签(摇珠)时间:2016年3月23日10:00时,地点: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交易中心。

三.抽签(摇珠)规则

  1. 上述8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评估项目以每个项目为单位实行抽签(摇珠);
  2. 以报名顺序确定抽签(摇珠)顺序号;
  3. 抽取球号数最大的为中选评估机构。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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