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4 16:01:41 |
钟巧玲(身份证号码:4414251975****0929)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林伟荣(身份证号码:4414241970****053X)
二、坐落: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鸿源花园鸿贵区12、14栋15号车位
三、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6)兴宁市不动产权第0004034号
四、建筑面积:17.98㎡
因坐落于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鸿源花园鸿贵区12、14栋15号车位的权利人林伟荣于2024年12月21日离世,依据《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此不动产由钟巧玲继承。现予公告,如对钟巧玲继承坐落于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鸿源花园鸿贵区12、14栋15号车位的不动产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并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