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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不动产权(房屋)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5 16:49:27

  潘祥珍(身份证号码:4414251964****2922)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潘祥珍(身份证号码:4414251964****2922)、罗伟仁(身份证号码:4414251961****293X)

  二、坐落:兴宁市龙田镇金龙街

  三、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7)兴宁市不动产权第0003545号

  四、建筑面积:267㎡

  因坐落于兴宁市龙田镇金龙街的权利人罗伟仁于2019年11月19日离世,依据《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此不动产由潘祥珍继承。现予公告,如对潘祥珍继承坐落于兴宁市龙田镇金龙街的不动产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并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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