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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伟文同志任职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金诺管理员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5-05-05 10:35:00
局机关各股(室、站、队、中心)、各国土资源所、市土地储备和征地服务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伟文同志任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股长。
中共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5年2月15日
抄送: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何剑清副市长。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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