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15作者: 自然资源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09-24 17:11:58 |
张忠良 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张庆辉(身份证号码:44142529080****)。
坐落: 兴宁市兴城镇紫金山路老干部宿舍一幢105房 ;
不动产权证号为: 兴府国用(2015)第01-3122号、粤房字第0174813号 ;
面积: 94.95 ㎡。
由于坐落 兴宁市兴城镇紫金山路老干部宿舍一幢105房 的权利人 张庆辉 于2009年12月18日离世,依据公证书(2014)粤梅兴宁第001807号,此不动产由 张庆辉 的儿子 张忠良 法定继承。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 张忠良 继承坐落 兴宁市兴城镇紫金山路老干部宿舍一幢105房 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0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