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06 09:42:57 |
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评估项目
参加单位及摇珠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采矿权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13]344号)的有关要求,现有我市矿山企业“兴宁市坭陂镇东安石场、兴宁市新圩泰山瓷土场、兴宁市永和镇锦洞石场、兴宁市新陂第二石厂、兴宁市坭陂镇新湖石场、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需进行采矿权评估,我局于2019年11月18日在互联网公布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采矿权评估的公告,并于2019年12月6日在局办公楼四层会议室举行公开摇珠确定评估机构,现将参加评估的单位和摇珠结果公示如下:
一、参加评估单位:
1、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重庆市国能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四川省地平线矿产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内蒙古科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7、济南大山矿业咨询有限公司
8、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摇珠结果如下: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0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