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9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19 15:16:48 |
兴宁市兴城金源花园花园东4栋1单元增设电梯方案公示
潘志新等15户业主拟在兴宁市兴城东风路金源花园花园东4栋1单元(01、02房)增设电梯,具体方案为:建筑基底面积5.76㎡,建筑层数8层,建筑面积90.24㎡(其中首层建筑面积5.76㎡,二至八层和天面层共84.48㎡)。具体详见规划方案公示图。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本单元共有15户业主,15户业主签名同意增设电梯,12户业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增设电梯方案正报我局审批,特对该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9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反馈者应为房地产权人本人或经产权人书面委托授权的委托人。如有业主不在此居住或已将房屋(车库)出租,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委会)和承租方应将公示情况告知业主。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批前公示期间,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申请人应当自行与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或者调解,并由组织协商或者调解的第三方出具协商情况说明或者调解意见。
备注:规划公示完成(无异议)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还需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安全、质量鉴定、组织竣工验收和备案等手续。
经办股室:城市规划股,联系电话:3238673
该栋受委托人:潘志新,联系电话:13923003225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