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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废止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12 15:24:47

兴宁市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废止公告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申请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废止该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河源市鸿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广东河源鸿达企业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602197***46XK法院已执行过户给兴宁市科工商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481MB2C***539)单独所有。

  二、坐落:兴宁市福兴黄畿32号区。

  三、不动产权证号:兴府国用(1998)第特-06号。

  四、宗地面积:629.8㎡

  依据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粤1481执923号,河源市鸿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兴宁市福兴黄畿32号区的不动产  【证号;兴府国用(1998)第特-06号】执行过户给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单独所有,现兴宁市科工商务局持执行裁定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转移登记手续,原权利人河源市鸿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法院判决后不配合办理手续及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告知原权利人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产权证书原件,如逾期未提交产权证书原件,登记部门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废止注销该产权证书并将上述房产转移登记至兴宁市科工商务局名下。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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