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4 17:39:15 |
兴宁市不动产(林地)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为保护林地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不动产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权利人:兴宁市林兴苗圃有限公司。
坐落:兴宁市叶塘镇石新村 。
二、林地权属性质:集体所有。
总面积:1208.94亩 。
四至: 详见附图。
权利人兴宁市林兴苗圃有限公司申请位于兴宁市叶塘镇石新村的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面积核减变更登记【证号:兴府林证字(2010)第1400002号,证载共六宗地,原宗地面积443.79亩(变更后431.22亩)、354.65亩(变更后340.77亩)、208.14亩(变更后189.55亩)、153.26亩(变更后78.92亩、20.09亩、17.66亩)、96.85亩(变更后8.07亩、65.75亩)、81.47亩(变更后4.15亩、52.76亩)】,现予以公告,如对上述林地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至兴宁市林兴苗圃有限公司名下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