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3-27 11:56:53 |
兴宁市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公告
张建国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张建国(身份证号码:4414251980****3612)
二、坐落:兴宁市叶塘镇居委公园路14号(原16号)
三、不动产权证号:兴府国用(2014)第20-4374号/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28100号
四、建筑物面积:248.4㎡。
由于张建国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坐落于兴宁市叶塘镇居委公园路14号(原16号)的不动产登记到张建国名下,归其单独所有,现予以公布告知,如对张建国拥有坐落于兴宁市叶塘镇居委公园路14号(原16号)的不动产权属有异议或纠纷争执,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