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1 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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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宁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53-3238622
序号 | 权利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宗地代码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类型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1 | 温兰英 廖耀生 | 441425195108****83 441425194803****97 | 441481123211JC01728 |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高陂村第十九小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85.34 | 331.6 | 住宅 |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