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25 16:13:42 |
为进一步增强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好地开展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根据《兴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下称《章程》)第十五条,需对市规委会部分专家委员、公众代表委员进行增补。
兴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办公室”)经征询本人意见、成员名单草案公示征求意见、内部集体讨论等程序,并报市规委会领导审定同意,确定了6名专家委员增补名单及1名公众代表委员退出情况。本次增补旨在充实有积极参与意愿的人员,使专业范围和知识背景更加广泛,为市规委会会议议事提供更好的技术智力支撑,并提高委员参会率以确保会议正常召开。现将相关名单予以公布:
一、退出人员名单
张伟波同志,原市规委会公众代表委员,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退出。
二、专家委员增补名单
(1)邹卓君(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主任、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
(2)张超(梅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土资源管理高级工程师)
(3)刘芬芳(梅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总规划师、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
(4)刘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网络工程师)
(5)李万青(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6)罗爱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兴宁分公司、中级工程师)
本次调整后,兴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为45位,公众代表委员为11位。
兴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