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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29 10:11:5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兴宁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0753-3238622

序号

权利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宗地代码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类型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途

1

高彩云

441425195112****89

441481123206JC00665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龙田镇鸡公桥村老祖屋31号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79.04

178.92

住宅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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