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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1-05 14:50:58

  坐落于兴宁市兴城中山东路,房屋产权分别登记在兴宁县人民政府等13户名下【房产证分别为:粤房字第0065779号、粤房字第0065863号、粤房字第0065290号、粤房字第0065278号、粤房字第0065282号、粤房字第0065281号、粤房字第0065288号、粤房字第0065280号、粤房字第0065279号、粤房字第0065289号、粤房字第0065284号、粤房字第0065285号、粤房字第0065283号】。

  经核实发现,因历史土地、房屋分散登记原因,该房屋建筑占地存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审批或登记的情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府〔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将位于兴宁市兴城中山东路13户房屋建筑占地面积14556.42㎡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图),在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情况下,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完善用地手续至房产证权利人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3户名下。        

  现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房产权属及完善用地手续至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3户名下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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