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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09 16:53:57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市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广东省兴宁市新湖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753-3238615

  邮箱:xnzrzyjdkg@meizhou.gov.cn

  通讯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秀塘围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附件:《广东省兴宁市新湖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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