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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10 16:28:14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1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政府部门
土地复垦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矿山或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保证金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金额。具体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税〔2014〕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2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政府部门土地闲置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土地闲置费按照土地出让价款、转让价款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制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1〕8号
3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政府部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服务内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路灯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资金来源之一1。此外,该费用还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具体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国发〔1998〕34号,财综函〔2002〕3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4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确认、转移、变更和消灭等登记事项

1.住宅类:80元;

2.非住宅类:550元。

具体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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