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08 11:24:36 |
《兴宁市坭陂镇陂坊东路北侧NB011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条件》已完成规划调整征询意见公示等程序,并经兴宁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2025年12月8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zrzyj/)。
特此通告。
附件:兴宁市坭陂镇陂坊东路北侧NB011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条件的批复(兴市府函〔2025〕150号)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