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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12 09:38: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和《广东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并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关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馈我局耕地保护监督和生态修复股(电话:3238661,电子邮箱: xngtgb@163.com,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兴宁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14500)。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本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1.《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2.《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黄坑陶瓷土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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