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24 15:14:03 |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下载《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向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理答复。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753-3238615
邮箱:xnzrzyjdkg@meizhou.gov.cn
通讯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秀塘围兴宁市自然资源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
附件:《兴宁华顺瓷土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