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27 16:43:21 |
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宁江横路A4栋房屋,总层数六层,建筑占地面积171㎡,建筑总面积1093.87㎡(包含已完善土地手续502房建筑面积90.5㎡),共10套房屋,房屋产权分别登记在黄元光、丘国英等10户名下【房产证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0398279号、粤房地证字第0398278号、 粤房地证字第0398280号、粤房地证字第0398281号、 粤房地证字第0398282号、粤房地证字第1195946号、粤房地证字第0398285号、粤房地证字第0398286号、粤房地证字第0387181号、(粤房地权证兴字第3100012838号已完善土地,不在此次完善土地手续登记范围内)】。
现兴宁市兴城宁江横路A4栋402房的房产权利人黄元光、丘国英在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其名下房屋转移登记时,经核实发现,因历史土地、房屋分散登记原因,该房屋建筑占地存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审批或登记的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府〔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将位于兴宁市兴城宁江横路A4栋9户房屋建筑占地面积156㎡的土地使用权(详见附图),在经公告权属清晰无争议的情况下,由市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完善用地手续至房产证权利人黄元光、丘国英等9户名下。
现对上述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如对上述房产权属及完善用地手续至黄元光、丘国英等9户名下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视作无异议。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