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6-03-27 16:45:20 |
李慧鹏(身份证号码:44030119******5612)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不动产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不动产权使用者(或所有者)名称:朱玉芬(身份证号码:44142519*****0025)
二、 坐落:兴宁市兴城兴田一路二菜市侧商品房二栋305房及二栋后杂房
三、 不动产权证号为:兴府国用(1993)第0011883-2号/粤房字第0179762号
四、 后栋杂房宗地面积:199.44㎡ 建筑面积:5.40㎡;
二栋305房宗地面积:435㎡ 建筑面积:75.83㎡;
因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兴田一路二菜市侧商品房二栋305房及二栋后杂房的权利人朱玉芬于2025年11月05日离世,李照荣于2010年10月20日离世。依据《不动产登记具结书》,此不动产由李慧鹏继承。现予公告,如对李慧鹏继承坐落于兴宁市兴城兴田一路二菜市侧商品房二栋305房及二栋后杂房的不动产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出示情由并提出异议,逾期视作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3-3238687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兴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