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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16 15:15:26

广大市民:

  根据梅市医保﹝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逾期不缴的视为自动弃保,本年度内中途不得参保。

  二、缴费标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三、参保对象:

  (一)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二)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医保。

  (三)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

  (四)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大中小学生。

  四、缴费方式:

  (一)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保险费。

  2.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各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

  3.乡村金融服务站缴费。农村居民可通过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使用银联卡闪付、二维码支付、银联手机闪付等支付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4.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税务机关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5.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县域、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参保所属医保部门进行更正。新参保人员应先到所属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二)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收缴、造册,报学校所在地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报盘登记核定,登记核定无误后,学校持缴费通知单到税务机关或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三)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重点救助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边缘家庭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上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个人不必自行缴费。

  请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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