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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兴宁市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4-05-24 15:19:59

   根据兴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市双一办〔2024〕2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制定2024年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抽查事项及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医疗保障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工作力度,又避免出现重复检查和过度执法。根据《2024年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4年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内容开展相关检查,按照在6月底事项完成率达到30%,9月底达到70%,12月底达到100%的要求,确保完成年度抽查计划。

  二、检查方式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

  三、检查实施

  在实施检查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严格依照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若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予以回避并重新指派执法人员,检查中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最大限度提高监管执法效率、降低执法风险、增强执法公正性。

  四、检查结果处理

  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100%向社会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1.2024年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xlsx

  2.2024年兴宁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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