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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2 17:48:37

  根据《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居住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电话:0753-3256057



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2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评估结论

1

伍伟光

441425********0016

兴宁市宁新街道

重度失能Ⅰ级

2

李新朋

441425********2237

兴宁市宁新街道

重度失能Ⅱ级

3

刘庆帮

441425********0352

兴宁市宁新街道

重度失能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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