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
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25 0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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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经评估,以下人员符合梅州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9月0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居住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联系电话:0753-3256057、0753-3257220
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08月25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居住地址 | 评估结论 |
1 | 曾桂香 | 女 | 441425********486X | 梅州市兴宁市宁新街道 | 重度失能Ⅲ级 |
2 | 叶忠桂 | 男 | 441425********529X | 梅州市兴宁市黄陂镇 | 重度失能Ⅰ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