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度,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推进“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充实领导机构,为强化政务工作组织保障,政务公开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健全公开制度,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兼职信息员,确保全局上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调、高效、有序。
二、加强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信息
一是扩展平台建设,增加公开途径。我局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按照《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局属各单位每月报送工作简讯,及时发布和更新通告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同时,为拓展公开载体,提升公开水平,着重建设“兴宁人民城管”微信公众号,并入驻南方日报官方媒体“南方+”平台,加入梅州政府信息公开矩阵,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是规范分类发布,加强栏目建设。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局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二级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的三级目录分别设有“组织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联系方式”等栏目,严格按照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并定时在工作动态栏发布各部门工作动态,同时,及时对机构、联系方式等变动进行信息调整公开。

三是着力城市管理工作,丰富公开重点信息。积极参与配合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内容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2项目,行政处罚事项63项。同时,迅速将新市场建设项目、临时摆卖疏导点、新建公厕位置信息和有关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工作内容分别在各信息公开平台内公开,引导市民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一是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涉及自身职能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相关业务信息内容在本局的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社会公众可通过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平台查询相关信息,也可进行法律咨询、投诉,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服务功能。二是及时更新政务网站信息内容。结合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在网站更新工作动态,并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2018年,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宣传栏、公告栏信息12条,通过梅州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2条,其中:新闻中心栏目信息30条,行政执法公开栏目信息65条、党务公开栏目信息5条,其他政务公开信息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281条工作动态、便民信息、政策解读和通知通告等信息;在兴宁市人民政府部门网站共公开信息65条,其中法律法规相关信息2条,新闻中心栏目信息57条,人事信息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33条,党务公开信息3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人大会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提案28件(其中:兴宁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4件,兴宁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24件),并将提案办理结果在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平台热度不一致,公开的平台较多,但是有些平台热度较低,导致信息公开流程较多,公开效果不够均匀。
(二)传达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的信息不够全面,且内容单一、乏味。城市管理工作种类繁多,开展工作频繁,日常工作重复公开内容较单调。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与上级局沟通,提高微信等新媒体信息推送效率,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三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办理水平和效率。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市民在平台内的投诉进行重视,并及时给对市民一个满意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