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梅州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措施》(梅市工信〔2019〕89号),积极响应梅州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深耕互联网产业的战略部署,根据我市互联网产业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基础上,拟定了《兴宁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再次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9月17日在兴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意征集栏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兴宁市加快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该征集意见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我局在公示期限内,未收到有异议. 特此说明 兴宁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