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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78658/2021-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2-20
名称: 兴宁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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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0  浏览次数:-

  2020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积极打造高效规范、互联共享、智能便民的网上政府,在2019年度梅州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中获得优秀,位列梅州各县(区)第一。现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7934条,网站浏览次数达341.9万次,涉及政务新闻、通知公告、法规公文、社会热点、办事服务等信息,其中发布市政府文件36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4件。发挥主流舆论阵地优势,构建响应迅速的“兴宁发布”政务新媒体矩阵,引导政府部门拥抱移动互联网,“兴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442条,总阅读量约651万次,累计关注数68435个,影响力居梅州前列;“广东兴宁发布”新浪微博、南方号平台共发布信息289条,订阅用户36919个。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成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等程序。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3宗,其中予以公开16宗、部分公开5宗、不予公开8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宗、其他处理2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责任分工表》,重新明确125个栏目的内容保障单位,解决了机构改革后栏目责任不明等问题。二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新建《肺炎疫情防控》专栏,累计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375条。三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完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涉及市发改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19个部门,涵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规划、城市综合执法、卫生健康等26个领域,1559个公开事项。坚持主动认领,应编尽编,科学分类,为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推动政府网站向融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全市48个单位网站成功迁移至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管理的通知》,畅通网民查阅政府信息渠道。严肃整改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的政务新媒体。全力打造“数字政府”,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推行综合窗口通。我市“粤省事”使用用户达58万多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举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提高信息发布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领导班子分工,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市政府工作会议制度,全面报道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公开涉及民生民利等社会关注的议题内容。二是优化完善机关绩效考核方案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指标,倒逼责任落实,补齐工作短板。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到市融媒体中心、市财政局、新陂镇等6个单位调研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掌握了解实际情况,提高监督水平。

    (六)回应社会关切方面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政府网站“领导信箱”互动栏目管理,全年共受理群众网络问政来信1207件,办理网民给省长、市长留言8件,回复率均达100%。以舆情回应促进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关注舆情,引导舆论。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第一时间发布《关于回应公众关切航班CZ6418密切接触者的情况说明》等信息,消除社会恐慌,疏解公众焦虑,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增强群众安全感。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共解读市政府重要政策、实施方案、工作通知等24篇,其中视频解读7篇。市卫生健康局等19个单位上线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解答群众热点问题133个。

    (七)政务信息“五公开”方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府。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兴市府办函〔2020〕38号)等文件,提高内容发布质量。继续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入推进审计结果、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价格和收费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584条。扎实推动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制定本年度督办工作方案,对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大项68件具体任务,以及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中30件具体任务进行督办。按规定公开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

252(减18)

3257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1064

1083(增19)

15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30

4817(增87)

1879

行政强制

238

242(增4)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26

52510.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1


2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33

1


2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19年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回应社会关切不够主动,公开不够及时等。为此,我市在2020年认真加以改进,举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并引导有关单位及时回应疫情等社会关切信息。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二)2020年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新期待,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多,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等等。

  下来,我市将加强政务公开,切实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一是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规范部门网站(频道)、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兴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管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公开各单位印发的通知公告、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等,促进政策落实。三是开展常态化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做好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谋划和发布政策文件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1.兴宁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