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fggw/zcjd/content/post_2528359.html
索引号: | 114414810072278658/2023-00143 | 分类: | 卫生和计划生育、通知 |
发布机构: |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12-27 |
名称: |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文号: | 兴市府办〔2022〕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fggw/zcjd/content/post_2528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