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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4810072278658/2023-00174 分类: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25
名称: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文号: 兴市府〔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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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5  浏览次数:-

XFGS—2023—0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保护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宜业宜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将《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兴市府〔2018〕3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在延长实施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兴市府〔2018〕38号).doc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政策解读稿链接: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fggw/zcjd/content/post_2528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