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于2025年8月27日发布了《关于征求〈梅州兴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主要征求社会公众对《梅州兴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建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特此报告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