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在兴宁市公安局召开工作动员会,正式进驻兴宁市公安局,开展为期约2个月的巡察工作。兴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冯振,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兴宁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袁望中,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组长钟俊方,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全体成员,兴宁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除值班外全体民警,看守、拘留、各派出所所长和教导员,交警基层中队中队长、指导员,近三年退休的科级干部共25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曾招强同志主持。 会上,钟俊方同志作动员讲话,详细通报巡察的重点内容、总体工作安排,要求兴宁市公安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梅州市委的部署上来,突出监督重点,坚定不移的深化政治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支持并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冯振同志强调:一、坚决支持巡察工作。要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和促进。二、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要严守纪律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配合巡察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三、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认真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曾招强同志代表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要求各部门、派出所一定坚决全面支持、配合巡察组的巡察工作,在政治上、思想上坚决拥护,在行动上坚决配合,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全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要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体现到思想和行动自觉上来;务必严明纪律,坚决服从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务必坚决整改提高,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巡察问题处理和整改提升;务必深化巡察成果,将巡察整改转化为检验和推动兴宁公安工作提档升级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