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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国家宪法日农业农村局送法律进乡村、进企业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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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兴宁市农业农村局举行“送法律进乡村、做守法好公民”活动,上午到水口镇双成村,下午到新陂镇三新村、新金村辰兴种粮专业合作社,向村民、企业宣传法治理念、讲解法律知识,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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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电子屏幕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对与农民、农村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普及,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5人次,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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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通过开展此次宪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对国家的宪法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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