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镇街体制改革,确保下放的执法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履职能力,5月20日至21日,我市在会展中心举办镇街职权下放体制改革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曾招强同志出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培训班由兴宁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兴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何伟洪同志主持。 培训班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全面推进我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推动镇街综合执法改革向纵深迈进;要强化保障、凝聚合力、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厚植执法为民的情怀。 目前,我市第一批下放职权事项519项,主要涉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等12个部门相关行政执法职权。在为期一天半的培训中,培训内容涉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以及规划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环境、卫健、消防等11项执法职权下放事项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实务等培训,实现下放职权事项培训全覆盖。 来自全市20个镇街的行政执法人员180人参加了培训,共发放学习资料书籍300多本,各相关职权下放单位派出业务骨干进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