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梅州市委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部署要求,5月26日梅州市委编办副主任周庆文率业务科室负责人到兴宁市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调研督导。市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股室负责同志陪同参加。 调研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龙田镇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调研了解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等,随后在市委编办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兴宁市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委编办领导干部及股室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就兴宁市群团组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并提出指导意见。 调研督导组一行对兴宁市机构编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阶段机构编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按照省、梅州市部署,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做深做实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做好放职权、立机制、强保障等工作,推动乡镇街道体制改革提质增效。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三是要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结合全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切实为发展强支撑增保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