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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宁市召开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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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社会经济金融稳定,2021年10月25日,兴宁市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各镇(街道)、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队负责人共49人参加了会议。市政府领导同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结了我市2021年以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2021年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持机制引领、打防结合、协同作战,通过机制建设、案件攻坚、风险化解、宣传引领等一系列有力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折页、手册及宣传赠品共18000份,海报(展板)50份,宣传短信500条,在电子屏(横幅)等宣传300次。加强市场主体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共排查相关企业49户,发现3户企业名称含有相关字样,责令其改正,并与企业签订了《承诺书》。检查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133家。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广东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实现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市公安局副局长就我市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2021年以来,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部署,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结合实际,以“梅安2021”、“飓风2021”和打击金融领域“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取得明显的成效。2021年以来,兴宁市公安局滚动排查“恒大”“海晟”“红岭系”等平台公司受损人458名、化解和稳控重点人11名。破获集资诈骗1宗、传销1宗。

    市政府领导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做好下一步全市处非工作,强调指出: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集中力量,整合资源,认真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二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市处非办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逐步形成审批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市场监管机制。三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成员单位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金融部门、公安部门、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四要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金融监管及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公示信息核实、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介入调查处置。对拒不配合整改、主观诈骗恶意明显、限定期限内无法整改化解的,公安部门应及时介入,依法立案查处,快侦快办,定罪量刑要从严从重,有效震慑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教育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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