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切实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根据省、梅州市、兴宁市机动车虚假检验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11月19日上午,兴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部门召开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约谈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伟华同志和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代表、市场监管局计量与认证监管股全体人员。 约谈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部署开展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同时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有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测活动不规范、授权签字人冒签代签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组织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对各部门的具体分工与职责,以及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作了进一步明确。公安、生态环境以及交通运输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参会的6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现场签署了《机动车检验机构诚信经营承诺书》。 会议指出:机动车检验机构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规范检验工作,提高检验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到位;三要认真落实检验检测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不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行动,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在机动车检验中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违法单位、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一律从重顶格处罚,切实筑牢检验检测行业安全底线,为我市机动车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