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失信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产品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聚焦民生小事,践行为民初心:此次行动,围绕电动车质量安全、“特供酒”清源打链、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领域开展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玩具、用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线上线下标示“特供”“专供”“内供”的酒类产品等领域的诚信缺失行为。 强化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兴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镇街、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相关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切实把好产品质量关。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8人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玩具经营店568家次,检查酒类生产主体20家次,酒类经营主体295家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点、电商、电商平台123家次,检查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收费点5个,有效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宣传抽检,构建风险防线: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深入相关单位开展宣传指引工作,督促销售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次行动共签订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承诺书71份,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3份,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警示标识600多份;积极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紧盯重点品种,坚持广泛覆盖原则,共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94批次、餐饮具8批次,抽检酒类产品83批次,抽检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家,电动自行车产品3批次,为广大市民的食品产品安全保驾护航。 发挥职能职责,严处违规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强力惩戒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本次行动共移交违规线索1条,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7宗,查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4宗,查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12辆,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下一步,兴宁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经营主体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督促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